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7日
根据2021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实施方案的要求,经市州申报、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2021年省预算内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拟支持23个项目(见附件)。现对拟支持项目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2021年3月16-18日)。
公示期限内,欢迎社会各界对公示项目的真实性及有无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等情形,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向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提出反馈意见。单位意见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个人意见必须注明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联系电话。
受理单位:湖南省发改委地区处
电话:0731-89990809 89990804(传真)
邮箱:hnfgwdqc@163.com
附件:2021年省预算内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拟支持项目名单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3月16日
附件
2021年省预算内园区新动能培育专项拟支持项目名单
原文链接:http://fgw.hunan.gov.cn/fgw/xxgk_70899/tzgg/202103/t20210316_1484442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