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2年08月24日
各县市区委组织部,市直相关单位政工(人事)科,中央、省驻岳单位组织(人事)处: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委、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激发用人单位引才用才动力,根据《岳阳市加快省域副中心城市人才高地建设的若干措施》(岳发〔2021〕1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开展2022年度岳阳市人才集聚示范企业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条件
在我市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各类企业(含中央、省驻岳企业),遵纪守法,人才投入度、集聚度、贡献度较大,获得市级以上相关表彰和资助,并符合下列条件:
(一)人才体制机制完善。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人才发展中长期规划,积极实施促进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激励系列举措。企业负责人重视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人力资源管理服务部门作用发挥好,人才和科研投入保障有力。
(二)人才集聚效应初步形成。人才队伍总量较大,结构合理,各类人才占企业员工总数的比例较高。在加快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引进(含柔性引进高端人才)、积极与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推进产学研合作等方面,取得较好成效。在自主申报国家、省、市人才(团队)项目支持计划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吸纳安排高校毕业生就业人数较多,有一支技术熟练、数量充足的技能工人队伍。
(三)人才培养成效明显。设立人才教育经费,多途径多渠道开展各类人才和技能工人培训。积极选送在职专技人员到高校和科研院所进修培训。
(四)科创平台建设有力度。企业拥有较高水平的科技创新人才团队,建有市级以上科技创新平台或研发机构。积极与高等院校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和大学生实习(见习)基地。研发创新能力较强、成效较好,为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注重解决人才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打造人才服务品牌。
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
1.偷税、骗税、抗税和逃避追缴欠税,被税务机关行政处罚,或相关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当年度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重大质量事故;
3.存在严重失信、违背公序良俗等不当行为。
二、推荐评选程序
(一)申报。县市区辖企业向同级组织部门提交申请材料。中央、省、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申报。申请材料包括:
1.本企业基本情况和人才工作情况综合材料(3000字左右);
2.本企业人才队伍基本情况:目前在本企业工作的各类人才,主要是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研发创新人才数量和主要骨干人才(含柔性引进人才)花名册,2020年以来新引进高校毕业生(大专以上)花名册(提供名册和部分聘用文件等);
3.本企业人才入选上级人才项目资助情况(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等);
4.本企业开展产学研合作和创建科技创新平台载体情况;
5.企业科技创新成果及转化有关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企业公章。
(二)推荐。各县市区委组织部负责本辖区人才集聚示范企业推荐,负责对申报材料进行核实,经各地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报市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办。具体推荐名额为岳阳经济技术开发区、云溪区各推荐不超过2家,其他县市区(含功能区)原则上不超过1家。中央、省和市属企业直接向市委组织部申报。
(三)评审。由市委人才办组织人才工作专家成立专家评审小组,结合书面审核情况,综合考量企业人才集聚度、企业发展及经济社会贡献情况、创新研发能力等,形成人才集聚示范企业初步名单,对拟入选企业进行实地考察核实。经市委组织部部务会研究,确定5家人才集聚示范企业名单。
(四)公示。对拟入选的人才集聚示范企业名单在岳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岳阳红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呈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发文明确。
对入选的人才集聚示范企业,授予“岳阳市人才集聚示范企业”称号,并给予每家企业10万元奖励,奖励经费在市人才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三、相关要求
1.评选“岳阳市人才集聚示范企业”,目的是进一步激发全市企业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做好引才、留才、用才工作,为推进名副其实省域副中心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各县市区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通知规定的条件,认真推荐、严格把关。
2.各地各单位须于2022年9月9日前将《岳阳市人才集聚示范企业推荐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一式一份报市人才发展服务中心(市委机关4号楼630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表格,逾期不予受理。相关电子文档可从岳阳红星网、“岳阳人才综合服务平台”下载。
联系电话:8889348、8889248
电子邮箱:549467141@qq.com
中共岳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6日
原文链接:https://zhrc.yueyang.gov.cn/pub/#/newsPolicyDetailsapw03=4266080967323300&type=open